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搜尋結果 1-10 筆(共 20 筆)搜尋關鍵字: “凱基金”
凱基金控一本誠信經營理念,以保障股東與投資人權益為首務,嚴格落實法律與規範要求,並詳列公司各項財務報告,透明揭露治理績效,邁向永續發展目標。
凱基銀行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凱基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(下稱凱基資產管理)納為持股100%之子公司,屬共同控制下之組織重整,上列「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」係凱基資產管理於股份轉換前之相關損益。 財務資訊專區為您詳列完整財務資訊,您可瀏覽從營收到損益等詳盡數據,掌握更全面的展望與預測。
更正公告本公司普通股簡稱由「開發金」變更為「凱基金」,特別股簡稱由「開發金乙特」變更為「凱基金乙特」,公告期間:113年9月23日至113年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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凱基金控的業務範圍,包含直接投資、企業金融、投資銀行、固定收益、權益證劵,以及財富管理等全方位整合性金融服務。 相較於國內其他以消費金融或保險業務為主的金控公司,具有獨特的全方位能力優勢。
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,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。 4.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:100,000,000單位。 5.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:本公司普通股1股。 7.認股價格:新台幣20元或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孰高者。 人自動放棄認股權者不在此限。 存續期間屆滿後,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. ,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。 認股權人除依本辦法規定被收回註銷或視為放. 憑證數量之百分之六十,行使認股權利。 ,行使認股權利。 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。 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,於離職生效日即視為放棄. 認股權利。 但仍以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。 公司之認股權人,其已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。
公告本公司名稱由「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」更名為 「凱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」,公告期間:113年8月12日至113年11月11日
凱基人壽以客戶為中心,從滿足客戶的保障、增值、享退、傳承等不同人生階段需求出發,協助客戶進行完整保障規劃,商品涵蓋壽險、退休、意外、醫療、長照、理財與保障等類型,並以嚴謹的資產負債管理及風險控管開發長年期、保障型商品,致力於提高國人的保障。 同時,為持續擴大營運規模及提供保戶完善服務,長期深耕經營業務員通路、銀行保險、經紀代理、理財服務、團體保險及電子商務等通路,依據個別通路之任務及特性,推出差異化商品,以維持銷售優勢及均衡發展。 面對金融市場波動影響,凱基人壽112年度新契約保費收入為523億元,總保費收入共1,596億元。 其中,新契約保費市佔率7.8%,市場排名第4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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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付或付款條件:依基金撥款通知分次給付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依基金合約規定 10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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